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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18年中秋国庆假期有关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 [发表时间]:2018-09-21 [来源]: [浏览次数]:

学校各部门、各单位:
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7〕12号)和中国地震局《关于做好2018年中秋节国庆假期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中震办函﹝2018﹞161号)要求,现将2018年中秋节、国庆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时间安排

1.中秋节:9月22日至24日放假,与周末连休,共3天。

国庆节: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,共7天。

2.9月29日(星期六)、9月30日(星期日)上班。9月29日补10月4日的课,9月30日补10月5日的课。

3.自10月8日起,学校执行冬季作息时间。(冬季作息时间表见附件1)

二、值班方法

1.学校领导带班。

2.办公室值班。

3.干部值班。

(干部值班室设在明德楼320室,电话010-61596250)

4.学校24小时值班。

(24小时值班室设在承基楼一楼监控室,电话010-61596144)

(值班人员安排表详见附件2)

三、有关要求

1.各部门、单位安排好放假前的各项工作,做好安全检查,做好防火、防盗、防食物中毒和卫生防疫等工作;安排好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工作,并将值班表公布到本部门(单位)校园网站上。

2.各级值班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,切实履行好值班职责,遇突发情况要按程序及时妥善处理,不得瞒报、漏报;值班人员要做好交接班工作,严禁出现空岗;值班人员如需调整时间,请自行找人调换,并将干部值班调换表(见附件3)于9月21日17:30前报办公室综合科(明德楼315室郑惠中,01061596057)。

3.学生工作部门、各二级学院要做好学生假日活动安排,做好对学生外出的管理;安全工作部门要加强校园巡逻,确保校园安全稳定;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“震情第一”的观念,做好应急值守、地震应急备勤、涉震舆情监控等工作。

4.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切实加强作风建设,坚决遏制“四风”反弹,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。

附件1:冬季作息时间表.docx

附件2:值班人员安排表.docx

附件3:干部值班调换表.docx

办公室

2018年9月20日